台北市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校友會章程

台北市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校友會章程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章程依據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及有關法令訂定之。
第二條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在台之校友,為聯誼服務,特成立台北市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校友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三條 本會以砥礪學行、聯絡感情、研究學術、促進國際文化交流為宗旨。
第四條 本會以中華民國台北市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會址設於台北市。
第五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刊行通訊。
二、舉辦聯誼活動。
三、促進國際文化交流。
四、倡導學術研究。
五、辦理其他有關本會宗旨之一切活動。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一、個人會員:凡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校友設籍於台北市者均得加入會員。
二、贊助會員:凡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校友設籍於台北市以外者,均得加入本會為贊助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而致危害團體情結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八條 本會會員應享權利如下:
一、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表決權與被表決權。
三、參加本會所舉辦各種活動。
四、其他公供應享之權利。
贊助會員不得有表決、選舉、與被選舉、及罷免權。
第九條 本會會員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及會員大會。
二、擔任本會所指派的任務。
三、繳納會費。
第十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本會會員:
一、犯罪經刑事判決確定在執行中或在通緝中者。
二、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三、經禁制產宣告尚未繳西銷者。

第三章 組織
第十一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長代行職權。
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章程之訂定與變更。
二、會員之除名。
三、理事、監事之選舉或罷免。
四、理監事會之報告、提議、會員提議之審議通過。
五、年度工作計劃及經費預決算之審議通過。
六、財產之處分。
七、團體之解散。
八、其他重要事項之決定。
第十三條 本會設置理事會及監事會。
第十四條 本會得視會務需要,設置各種委員會或小組。其組織簡則由理事會訂定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
第十五條 本會置總幹事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日常會務。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聘任之。

第四章 理監事
第十六條 本會設置理事十一至十五人,候補理事三人。監事三人,,候補監事一人。
第十七條 本會理事會由全體理事組織之,其職權如下:
一、通過會員入會。
二、召開會員大會並執行其決議。
三、聘任或解任會務工作人員。
四、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及經費預決算。
第十八條 本會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事項。
二、審核年度經費預決算。
三、監察本會財務或財產。
四、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十九條 本會理事、監事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但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第二十條 本會理事、監事,均由會員大會以無記名連記法票選之。出缺時,以候補理監事遞補,至原任期為止。
第二十一條 本會理事會由理事互選一人為理事長。監事會由監事互選一人為常務監事。理事長綜理本會日常會務。對外代表本會。
第二十二條 本會得視會務需要,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或顧問若干人。均為義務職。其名額各不得超過理事名額之三分之一。

第五章 會議
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之。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長認為必要,或經會員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員大會之決議,應有會員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下列事項之決議應有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一、章程之訂定與變更。
二、會員之除名。
三、理事、監事之罷免。
四、財產之處分。
五、團體之解散。
六、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第二十五條 本會理事會、監事會,每三個月至少舉行會議一次,分別由理事長或常務監事召集之。並得通知候補理事、候補監事列席。
前項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六條 本會理事、監事應親自出席理事、監事會議,不得委託他人代理;連續二次無故缺席者,視同辭職,由候理事、候補監事依次遞補。

第六章 經費
第二十七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常年會費。
二、事業費。
三、會員捐款。
四、基金及其孳息。
五、其他收入。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經費之繳納數額及方式,應提經會員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計年度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十九條 本會理事會應每年編造預算、決算報告,提經會員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備。但決算報告應先送監事會審核,並將審核結果一併提報會員大會。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會解散後,其剩餘財產,依會員大會之決議。但不得歸屬於自然人或以營利為目的之團體。
第三十一條 本會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經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會員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喬治華盛頓大學校友會亞洲區年會 Nov.13th /14th , 2009 in HK

喬治華盛頓大學校友會亞洲區年會 Nov.13th /14th , 2009 in HK

活動通告:

喬治華盛頓大學校友會亞洲區年會將於20091113/14兩日在香港舉行。

校長Steven Knapp、大使Susan C. Schwab與校方代表會全程參與有興趣參加校友請與校友會聯繫
Welcome Reception: Friday, November 13
GW Global Forum: Saturday, November 14
GW Celebration Dinner: Saturday, November 14

Location: Island Shangri-La Hotel (港島香格里拉大酒店)
Pacific Place, Supreme Cour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
金鐘太古廣場)

The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s inaugural Global Forum provides an opportunity for alumni, parents, students, and friends to convene at one of Asia's most exciting locations. During this time of international change and policy challenges, the GW Global Forum will bring together leading GW faculty, acclaimed alumni, and noted experts from Asia to exchange insights into current and foreign political, economical, business, security, and foreign policy issues.

KEYNOTE SPEAKERS:
Amb. Susan C. Schwab, GWSB PhD '93, American educator and former U.S. Trade Representative

Adm. William A. Owens, GWSB MS '76, Chairman of AEA Investors Asia and former Vice Chairman of the Joint Chiefs of Staff

Also featuring: GW President Steven Knapp, distinguished GW faculty, and alumni and expert panelists from Boeing Southeast Asia, AEA Investors Asia, Warner Entertainment Japan, Tsinghua University, Doshisha University, Fudan University, and more!

請記得上網登錄 REGISTRATION
For more information, including speaker biographies and optional sightseeing activities, please visit the GW Global Forum Web site or e-mail GWglobal@gwu.edu.


總幹事 胡來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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